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以下简称MBA)新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结合我校国际商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MBA新生奖学金由国际商学院从MBA研究生学费中拨款设立,以抵减新生第一年学费形式进行发放。
第三条
MBA新生奖学金以增强MBA学生的竞争意识和成才意识,实现学生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为目的。
第四条
该奖学金评审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奖项设置
第五条
针对参与MBA入学考试成绩优秀的学生,设提前招生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及MBA联考成绩第一二三名各等级的奖励金额视当年奖学金设立情况而定,新生奖学金总额50万。
2016年提前批次奖学金奖项设置标准如下:
奖励项目名称 | 名额(人) | 金额(RMB/人) |
提前招生一等奖学金 | 4(国际1、 在职2、全日1) | 30,000 |
提前招生二等奖学金 | 8(国际2、 在职4、全日2) | 20,000 |
提前招生三等奖学金 | 12(国际3、 在职6、全日3) | 10,000 |
2016年MBA联考奖学金奖项设置标准如下:
奖励项目名称 | 名额(人) | 金额(RMB/人) |
MBA联考成绩一等奖 | 1 | 30,000 |
MBA联考成绩二等奖 | 2 | 20,000 |
MBA联考成绩三等奖 | 3 | 10,000 |
第三章 评选标准
第六条
评选新生奖学金的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标准或资格: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关心集体,热心社会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 第一志愿报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者;
3. 获2016年招生年度提前批次奖学金奖项需满足在提前招生各子项目中成绩排名靠前考生;获MBA联考奖学金考生需满足在联考中考试成绩排名前六考生。
4. 每位考生仅可获得一类奖学金,奖学金发放采取就高原则。
第四章 附则
第七条
本办法中所指的MBA学生包括在当年考入我校脱产学习的全日制硕士生和在职研究生。
第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解释权归国际商学院所有。